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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刷微博的时候,看到苍南派写了这样一段话,很有感触:
读书的时候恋爱最容易了,图书馆能产生缘分,自习室能产生缘分,食堂可以,校园草坪可以,校门口的小吃街也可以,大家年轻又骚气,配对起来容易,日子过得也慢。
不像工作后,22 岁到 28 岁,嘶啦一下就度过了,觉得自己运气差,日复一日,想遇到合适的人很难,想遇到喜欢的人也难。
在我看来,不是年纪越大越难遇到喜欢的人,而是人的心态会随着年龄的增长,变得不再纯粹和简单,无法像年轻时那般天真无邪掏心掏肺对一个人好。
年纪越大,我们越懂得先爱自己。能够遇到合适的人是天际之外的运气,一把锁和一把钥匙没有天生就是一对。
遇到合适的人很难,就像黑夜里失眠等天亮,本该暖暖睡去的夜,竟然变得好长。
02
青春年少的时候,我们把感情看得很简单,那时候总觉得来日方长,好像足以撑到后来结婚生子,柴米油盐。
你看婚礼上的新人们,戴上戒指,彼此宣誓。大家都只是讨论这对新人好合适,男的工作稳定家境好,女的善解人意颜值高,却不去讨论他们是否相爱。
他们因为门当户对走到一起,却又因为三观不一致撕破脸皮,藏在婚姻里的绝望和痛苦,也多过温馨和幸福。
怪不得朱芳雨的前妻会说:“以前觉得,找男朋友不能找帅的,因为花心不安全。现在已经是过来人了,想法就成熟多了,找男朋友不能找丑的,因为不仅花心,还丑。”
学生时代的爱情,哪怕有一点点回应你就能满足。那时候你觉得如果自己不那么害羞,能坦然一点该多好。而到了随口都能说出“爱你”的年纪,却分不清那句话是真是假。
当你过了只考虑喜不喜欢的年纪之后,迎来了更多爱情以外的问题。就算你再遇到一个觉得对的人,也未必还愿意花很长的时间去磨合性格。
那些你用尽了全力去爱的人,最后没有走到一起,后来再遇到其他人,就没有耐心再去从头到尾爱一遍。
那些口口声声说着一定要跟爱情结婚的人,最后也只剩下一句,找个合适的就得了。
找个合适的人很简单,简单到走在大街上就能碰到;找一个合适的人很困难,困难到我已形单影只走过千万条大街了。
03
2008 年 9 月,大学第一次班干竞选,有个姑娘力荐我当宣传委员,自那以后,我便决定这辈子都要对她好。
我暗恋她 4 年,她断断续续交了几个男朋友,才发现身边还有我这号人物的存在。我和她真正意义上的单独约会,是 2012 年 6 月 1 日,唯一的一次。
那时候我们约定,如果走不到最后,就不要选择开始。所以这一辈子,她注定成了心口上的那一颗朱砂痣。
她不知道的是,有一次文艺汇演,她跳完舞后冷得直哆嗦,我随手丢给她一件白色外套,那件外套我至今还留着,舍不得穿,也舍不得洗。
毕业离校那天,我送她去火车站。本来以为送她踏上列车,爱情就到站了,但是当她要进站的那一刻,我完全失去理智,不顾一切插队买票,又送了她一程。
绿皮火车,八个小时的站票,我看着她熟睡的样子,想着这辈子就没法这样看着她了,不禁悲从中来。
不管之前说得多坦然,断得多彻底,当离别的拥抱撒不开手的那一刻,我才真正明白,爱情之所以为爱情,是因为不甘心。
她走之后,给我发来一条短信:“谢谢你送我回来,不好意思没能带你去玩。路上小心,赶紧找一个对你很好的女孩吧!”
我的眼泪止不住往外涌,没想到夏天的春城也会下起秋雨,我的感情如同在冬天被封存,一生都不得解冻。
04
后来,我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,心里反复安慰自己还会遇到一个好姑娘,然后恋爱,还会笑得没心没肺。
单身的日子里,我每遇到一部好看的电影都存着,每听到一首好听的歌都留着,定期更新说说状态,写自己的生活轨迹。
只想有一天还遇到一个姑娘,当她想了解我过去的点点滴滴时,我可以挺着胸脯不打折扣也不添油加醋,告诉她说,看吧,这一路的艰辛都是为了遇见你。
只是,我的电影越存越多,硬盘里的东西删来删去。遇到的每个女生,还是没产生想恋爱结婚的冲动。
徘徊过一些橱窗,住过一些旅馆,我单身的时间越长,心里不自然地越来越挑剔,宁愿单着,也不愿将就。
人的一生有太多可望不可及的东西,唯独感情让人淅淅沥沥。你可以继续坚守孤岛,也可以整理行囊凑合上路。人不过生老病死,情不过爱恨嗔痴,反正结果一样。
可你还是更希望能在冰天雪地里,坚守内心的一丝温润,哪怕冻到血涕淋漓,也会紧紧护在怀里。
生活已经有太多的无可奈何,但你更想趁着还年轻,趁着还有野心,尽自己最大的努力,去把控一些所谓的命运。
你只想把自己变得更好,才能配得上那份不妥协的勇气。
05
太宰治在《人间失格》里说,胆小鬼连幸福都会害怕,碰到棉花都会受伤,有时还会被幸福所伤。
在我看来,他说的胆小鬼,不是指那些青春正好的少男少女,反而是看起来可以独挡一面,但是缺乏安全感的成年人。
如果你也是这样的人,那么只有自己能给自己安全感,保护自己的能力越来越强,却又略显孤单。
当别人突然向你示好的时候,你的第一反应不是去拥抱,而且先低头看看自己,再去衡量这份好是不是会有尽头。
你不敢依赖别人,总给人坚强独立的错觉,如果对方对你并没有全心全意,你宁愿选择与自己为伴。
你希望有个人可以牵着你的手走下去,但那个人一直没有出现,然后你等啊等,终于等到他出现了,却又不敢完全把手交给他了。你害怕他一松手,你就万劫不复。
你清楚自己所有的纠结,但还是会不由自主地自我保护。你害怕被人抛弃,不相信自己值得被爱,在别人放弃之前,先放弃对方。
06
冯提莫的《再见前任》唱出了很多女孩子的心声,“从一开始的宝贝,早点睡,喝热水,到后来变成开会,在忙,无所谓”。
从爱情到婚姻,最怕从一开始的心甘情愿,为爱奉献,变成后面的相互嫌弃,终日争吵。两个人日日相对,夜夜同衾,熬上几年,天仙也成了昨天买的红菜苔,白子画也会长出肥肚腩。
爱本身只是一些平凡而细碎的小事,如果你声嘶力竭地吼过,大风大浪地吹过,就很难再和一个人在柴米油盐当中看到生活的美好。
关于相遇,我还听过一个更悲伤的故事。
他喜欢讲冷笑话,她喜欢听冷笑话;他喜欢日本文学,她喜欢村上春树;他喜欢看香港老电影,她喜欢张国荣;他喜欢朝圣,她刚从西藏旅行回来。
他们的三观完全一致,是天生一对,完美爱人。这一天,终于在便利店相遇。
只是,他们各自付了钱,走出便利店,然后就没有然后了。